孩子在加拿大土地上出生,便是加拿大公民 (外交官及外国公务人员除外)。此外,魁北克民法典还规定:孩子生而平等,具有平等的继承父母的血统与财产的权利。因而孩子出生,便要认真做好出生文件等一系列民事法律的文件。
█出生记录
孩子出生后,必须到民政部户籍登记处办理出生手续。按法律规定,必须要同时具备两个文件才可以登记,既出生记录与出生声明。 出生记录 (Constat de naissance) 是由医院或接生员 (在家出生者) 签署的文件,上面注明孩子出生的日期,时间,孩子的性别,孩子母亲的姓名与居住地址,孩子本人与孩子父亲的姓名等。
█出生声明 在孩子出生后,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必须向民政部签署一份出生声明 (Declaration de naissance)。如果孩子的父母亲不是一对结婚的夫妇,他们便须共同签署这份出生声明。如果孩子的生父不签名,民政部便会把孩子的民法地位记作"不知名人士之孩子"。生父对孩子的抚养权,孩子的财产继承权,取名权,血统计算等都会有问题。以后生父必须上法庭打官司才可恢复其权利。须知民法典所追求的不是基因真理,而是社会与法律的利益。目前同居夫妇、领养夫妇、甚至同性家庭都一样可以办妥父母子女关系。
出生声明是一份表格,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可得到这表格,医院并负责把填好的出生声明加上医院的出生记录一同递交民政部。填写此表格时要非常认真,须用正楷大写填写,不可使用涂改液,任何写错重写的地方都须在旁缩写签名。填好签署完毕后还要有证人,证人也须签名。当然最好事先给孩子挑选好名字。
出生声明是一份严肃的法律文件,一但写错,孩子一生都会有身份问题。此文件必须在孩子出生后30天内送到民政部。如果有任何东西填错要改的话,也必须在30天期限内改。一但错过此期限,便要通过正式的改名手缤或打官司,并支付费用,方可实现。
出生声明如果不报,便会损害孩子的民事权利,孩子的医疗卡、社会保险卡以及多种福利均无法解决。如果迟报,超过出生后30天者,须付手续罚金$50,超过一年者,则须付$100。
█出生证明 根据魁省法律,医院的出生记录与父母的出生声朋都不是官方认可的正式出生证明。此出生证明是由民政部通过审核出生记录与出生声明后,正式发给孩子的另一份文件。 通常民政部在审核无误后会把出生证寄回给孩子的父母,确认孩子的落户,并有出生证的统一编号。父母收到后须校对,如发现民政部写错,则须马上与民政部联系纠正。孩子必须靠出生证才可得到医疗卡、工卡、公民卡,以及社会福利待遇等。 按目前加拿大的国籍法,不论孩子的父母身份如何,孩子都有可能获得加拿大公民权。但这些父母没有加拿大身份,在加出生却不在加居住的孩子却有可能会被视为放弃加拿大公民权。 一般的出生证明上面只有孩子的姓名,出生日期、地点、性别等记载。如父母需要在出生证上写上父母亲的姓名等,作为亲属关系证明,则可申请大格式出生证明 (grand format)。可从民政部或各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,教堂等处拿表格填写,补付$15手绩费。 此外,在1994年前在魁省出生的孩子,目前法律还承认医院开的出生证的。但孩子本人或父母也可以向民政部申请正式的出生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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