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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注意不典型的哮喘

2009-2-11 23:43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329| 评论: 0|原作者: 佚名|来自: 互联网

  1、反复发作的夜间咳嗽或晨起咳嗽; 

  2、活动以后的咳嗽或咳嗽加剧; 

  3、感冒反复不愈,持续十天以上; 

  4、感冒后出现的长期咳嗽,并有咽痒的感觉; 

  5、经常感冒并伴有鼻涕、鼻塞、打喷嚏或皮肤搔痒; 

  6、反复肺炎与季节交换有关; 

  7、孩子晚上睡眠不安,白天经常揉鼻子、眼睛,并有类似症状的家族病史。 

  对于出现上述症状的孩子,必须高度怀疑是否患有过敏性哮喘或过敏三联症,尤其是对那些反复出现与季节交换有关的喘息性肺部感染的孩子,加用抗过敏药和支气管扩张药物,如果疗效明显,更要高度怀疑孩子可能有过敏性哮喘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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