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岁以后的孩子能够开始对自己有所认识,这是自我意识萌芽的表现。自我意识是人类特有的意识,是人对自己的认识,以及自己与周围事物的关系的认识,它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自我意识不是天生就已具备的,而是在后天学习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。 婴儿早期还没有这种意识,没有自己这个概念,不认识自己身体的存在,所以他们会吃手,抱着脚啃,把自己的脚当玩具玩。以后随着认识能力的发展,逐渐知道了手和脚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。到了1岁以后有了自我意识,表现在知道了自己的名字,并能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自己,这表明小儿开始能把自己作为一个整体与别人的名字区别开来。开始认识自己的身体和身体的有关部位,如“宝宝的脚”,“宝宝的耳朵”等,还能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感觉如“宝宝痛”,“宝宝饿”等。1岁左右的孩子学会走路以后,能逐渐认识到自己能发生的动作,感受到自己的力量,如用手能把玩具捏响,用自己的脚能把球踢走,这些都是幼儿最初级的自我意识表现。 大约到了2岁以后,当幼儿会说出“我”,“你”代词以后,自我意识的发展又会上一个新台阶。这时候,小儿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客体来认识,而是真正把自己当作了一个主体。到了3岁以后,小儿才开始出现自我评价的能力,他会对自己的行为评说好与坏。自我意识是人个性的一个组成部分,它的发展有着许多社会因素的作用,在儿童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中,家长要教会孩子自己教育自己,完善自己的个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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